
自2018年10月1日起,緬甸對日本和韓國公民實行免簽,對中國公民實行落地簽政策,并且取消了原有規定中的2項規定。
據了解,此前的規定顯示,中國、日本和韓國游客們,給予落地簽及免簽入境時,需出示現金1000美元、返程機票,簽證期限為30天。經過協商,中國、日本、韓國等3個國家的游客,入境時不需出示1000美金和返程機票。緬甸旅游發展協會顧問杜素素表示,現在把原來不需要的規定,即包含機票事宜的2項規定取消,又是一個好消息!現在是旅游淡季,需要以最好的方式對此事進行處理。
緬甸將允許日本、韓國、中國(包括香港、澳門)的游客們通過規定的國際機場、邊境出入口入境,但目的只允許是旅游,也只會給予簽發旅游簽一種。以旅游簽來緬甸的游客只允許居住30天,不能申請延期。經相關安全部門、組織、以及入境管理局檢查發現為無法批準入境者,將被拒絕入境。緬甸允許以Package Tour(跟團游)和FIT的形式入境,雖然無需提供相關部門、組織及公司的證明,但游客必須保證是為旅游而入境。
據悉,因西方國家入境緬甸的游客數量減少,酒店與旅游部宣布,將降低中國、日本和韓國游客入境要求。